九江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
物业服务收费参考价格计算器

基础服务

1.服务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,权利义务关系明确;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、收费标准等内容,做好客户服务;
2.财务管理运作规范,账目清晰;
3.有完善的管理方案,员工岗位责任与考核制度、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、业主(用户)资料保密制度、员工工作程序与工作标准等制度健全;4.物业承接查验手续齐全,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、分类科学、管理完善、易于检索;
5.专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;
6.管理人员服装统一、仪表整洁、挂牌上岗、言行规范;
7.公共经营性收益收支情况每年公布不少于 2次;
8.装饰装修管理规范;
9.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(五级除外)。

一级
二级
三级
四级
五级
设施设备管理服务

1.建立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、计划和记录,建立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保计划及巡查维修记录;
2.建立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、紧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;对小区内安全隐患部位落实防范措施、设置警示标识;
3.共用设施设备,应达到规定的保养标准;
4.共用设施设备落实专人管理;各类设施设备有明显标识;
5.专业维保人员持证上岗;
6.配置电梯的住宅区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二级;
7.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(五级除外)。

一级
二级
三级
四级
五级
秩序维护

1.配有专职的秩序维护管理员;
2.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完善;
3.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,穿戴统一服装;
4.制定疫情防控、火警、盗警、地震、台风、爆炸、人员急救、煤气泄漏、高空掷(坠)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处理预案,在遇到突发事件时,采取有效措施,启动相应预案,防止事态扩大;
5.对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和疏导,车辆停放有序;
6.本标准规范按小区2个出入口配置岗位的标准进行测算,如小区出入口多于或少于 2个的,每增加或减少 1 个出入口,其公共秩序维护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 10%;
7.以下标准为按消、监控室合并设置测算的,如果消、监控室单独设置的,每增加一个,其公共秩序维护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%;
8.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(五级除外)。

一级
二级
三级
四级
五级
保洁维护

1.各类保洁管理设施设备配备齐全,并有专人管理;
2.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、环境卫生质量标准、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办法、规章制度;做好服务记录;
3.垃圾分类收运,日产日清,保持公共区域整洁、无异味;
4.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清洁剂;
5.定期做好消杀工作;
6.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(五级除外)。

一级
二级
三级
四级
五级
绿化养护服务

1.有专业人员进行绿化管理;
2.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、维护保养办法等绿化管理规章制度;
3.草坪生长良好,及时修剪和补种,花卉、绿篱、树木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,及时修剪整形;
4.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;
5.使用化学药剂,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;选用高效低毒、低残留的药剂,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,并在喷药前安民告示;
6.打捞漂浮杂物,保持水体清洁,水面无漂浮物;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,保持水体无异味;
7.以下标准测算参数:一级按容积率 2.0,绿化率为 30%;二级以上(含)均按容积率 2.5,绿化率为 35%;
8.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(五级除外)。

一级
二级
三级
四级
五级

注 1:工程人员配置在参照服务标准的基础上,根据项目规模、业态类型及共用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做相应调整;
注 2:如无相应设施设备的,不应计收该项费用;
注 3:消防、避雷、电梯等专用设备的养护标准如有与专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,以专业标准为准;
注 4:大中修服务项目按物业服务合同执行。
注 5:本标准规范不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和各类收费停车场、车库(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)所发生的各类费用。
注 6:外墙清洗的频次、标准自行约定,费用另行结算分摊;
注 7:循环保洁指为保障和保持物业管理指定区域内的卫生环境,通过清扫、擦拭、清洗等操作形式,每间隔固定时间重复进行的常规性清洁活动。
注 8:小区容积率或绿化率标准与本标准不符,以建设单位提供的绿化竣工图为主,以实地丈量为辅。